工程案例
【金诉专栏】居住权不得继承你怎么看?
5、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,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后是否再次办理了转移登记;
其次,明确了设立居住权的多种方式◆■★■★◆。比如: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、以共有的不动产设立居住权、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、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等■★★■。采取不同方式设立居住权,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流程。
温馨提示:如果您有房产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想要咨询,请添加微信号xiaojinsu007
目前■◆★■,《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仍处于征集意见阶段◆■◆■★★。从内容上来看,《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对于居住权的设立、变更以及注销等方面的规定已经较为详尽了。但是,面对较为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◆◆◆◆■,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灵活处理■■★◆★■。如果您有更好的想法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:
第四,明确了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房屋,仍然可以将进行不动产转移、抵押登记,另有约定的以约定条件为准■★■■。办理转移、抵押登记时,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居住权登记情况。
第三,确定了设立居住权的范围及需要核实的信息,即“本市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,应当为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取得权属证书◆◆■★■,且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。”在此基础上,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还应核实以下信息:
如果需要注销登记,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、身份证件、不动产登记证明■■◆■★★。如果居住权人自愿放弃居住权,则需要额外提交放弃居住权的书面材料★■◆■■。如果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申请居住权注销登记的★◆★◆,则需要额外提供能够证实居住权人死亡的材料。如果是居住权期限届满的,居住权人或者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居住权注销登记,则需要提交能够证实居住期限届满的材料。同理◆★,如果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居住权注销登记的,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★■。
8、居住权合同、遗嘱或者设立居住权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、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;
图片如无特殊说明,均来自互联网■★◆◆。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版权问题,请联系小编。
近日,《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■■◆。其条内容,主要包含总则、首次登记★■■★、变更登记★■◆■◆、注销登记、其他规定和附则六大部分◆■★◆。
第五◆■■◆,如果出于种种原因★◆◆★★■,需要变更登记,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■■,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、身份证件、不动产登记证明■◆■、相关协议、法律文书等材料进行申请。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(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,邮编■★◆◆:101160)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意见征集”字样。